臧哀伯谏纳郜鼎
左丘明〔先秦〕
夏四月,取郜大鼎于宋,纳于大庙,非礼也。
臧哀伯谏曰:“君人者,将昭德塞违,以临照百官;犹惧或失之,故昭令德以示子孙。是以清庙茅屋,大路越席,大羹不致,粢食不凿,昭其俭也;衮冕黻珽,带裳幅舄,衡紞纮綖,昭其度也;藻率鞞鞛,鞶厉游缨,昭其数也;火龙黼黻,昭其文也;五色比象,昭其物也;钖鸾和铃,昭其声也;三辰旂旗,昭其明也。夫德,俭而有度,登降有数。文物以纪之,声明以发之,以临照百官,百官于是乎戒惧,而不敢易纪律。今灭德立违,而置其赂器于大庙,以明示百官。百官象之,其又何诛焉?国家之败,由官邪也;官之失德,宠赂章也。郜鼎在庙,章孰甚焉?武王克商,迁九鼎于雒邑,义士犹或非之,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。其若之何?”公不听。
(周内史闻之,曰:“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!君违,不忘谏之以德。”)
译文及注释
译文一
夏季四月,(桓公)从宋国取得郜国大鼎,安放在太庙里,这样做不合礼制。
臧哀伯劝谏(桓公)说:“做国君的,应当发扬道德,阻塞邪恶,以(更好地)管理和监察百官;还怕有缺失的地方,所以发扬美德给子孙后代做示范。因此,太庙用茅草盖顶,大车上用蒲席做垫子,(祭祀用的)肉汁不加调料,饼食不用精粮,这是为了昭示节俭;礼服、礼帽、蔽膝、玉笏,腰带、裙衣、绑腿、鞋子以及冠冕上用的衡、紞、纮、綖(等各式各样的带子和饰物),这是为了昭示等级制度;玉器垫儿、刀剑套、佩刀刀鞘上的饰物、束衣革带、飘带、旌旗饰品、马鞅,这是为了昭示(尊、卑)礼数;(在礼服上绣的)火、龙、黼、黻
评析
《臧哀伯谏纳郜鼎》的中心内容是臧哀伯批评鲁桓公“取郜大鼎于宋”并“纳于大庙”这件事的“非礼”。那么,到底什么是礼呢?礼的范畴极其广泛,内容极其复杂,但一言以蔽之,就是本书《郑庄公戒饬守臣》一文的评论文字所说:“礼,经国家,定社稷,序人民,利后嗣者也。”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礼的历史本质的话说,它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贵族等级制度下的社会规范、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,它规范并制约着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言行。所以,删改《春秋》的孔夫子才说:“不学礼,无以立”(《论语·季氏》);君子“约之以礼”《论语·雍也》);“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”(《论语·为政》);“为国以礼”(《论语·先进》
创作背景
《臧哀伯谏纳郜鼎》选自《左传·桓公二年》。前710年的春天,宋国太宰华父督杀死司马孔父嘉,并占有了孔父嘉“美而艳”的妻子。宋殇公为此很生气,华父督害怕,就干脆把殇公也杀了,另立宋庄公。华父督为了取得各诸侯国对此事的默认,先后对齐、陈、郑、鲁等国进行贿赂。鲁桓公接受了宋国送给的郜鼎,并把它安放在太庙里。鲁国大夫臧哀伯认为这样做“非礼”,会导致官员腐败,甚至导致国家败亡。于是对桓公进行劝谏。
简析
《臧哀伯谏纳郜鼎》是一篇历史散文。此文中心内容是臧哀伯批评桓公“取郜大鼎于宋”并且“纳于大庙”的“非礼”行为。文章从礼制视角,用七个排比句,说明“纳郜鼎”“灭德立违,必将导致的恶劣后果。这篇谏辞具有强烈的逻辑能力,气势恢弘,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,具有很好的垂诫作用和警示作用。
左丘明
丘明(姓姜,氏丘,名明),华夏人,生于前502年,死于前422年,享年80岁。丘穆公吕印的后代。本名丘明,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,故在姓前添“左”字,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,世称“左丘明”,后为鲁国太史 。左氏世为鲁国太史,至丘明则约与孔子(前551~479)同时,而年辈稍晚。他是当时著名史家、学者与思想家,著有《春秋左氏传》《国语》等。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《春秋左氏传》与《国语》二书。左氏家族世为太史,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“如周,观书于周史”,故熟悉诸国史事,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。 61篇诗文 2003条名句
人有亡斧者
《吕氏春秋》〔先秦〕
人有亡斧者,意其邻人之子。视其行步,窃斧也;视其颜色,窃斧也;听其言语,窃斧也;动作态度,无为而不窃斧者也。俄而掘其沟而得其斧,他日,复见其邻之子,其行动、颜色、动作皆无似窃斧者也。
小戎
诗经·国风·秦风〔先秦〕
小戎俴收,五楘梁辀。游环胁驱,阴靷鋈续。文茵畅毂,驾我骐馵。言念君子,温其如玉。在其板屋,乱我心曲。
四牡孔阜,六辔在手。骐駠是中,騧骊是骖。龙盾之合,鋈以觼軜。言念君子,温其在邑。方何为期?胡然我念之。
俴驷孔群,厹矛鋈錞。蒙伐有苑,虎韔镂膺。交韔二弓,竹闭绲滕。言念君子,载寝载兴。厌厌良人,秩秩德音。
齐连称管至父之乱
左丘明〔先秦〕
齐侯使连称、管至父戍葵丘。瓜时而往,曰:“及瓜而代。”期戍,公问不至。请代,弗许。故谋作乱。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,生公孙无知,有宠于僖公,衣服礼秩如適,襄公绌之。二人因之以作乱。连称有从妹在公宫,无宠,使间公,曰:“捷,吾以女为夫人。”冬十二月,齐侯游于姑棼,遂田于贝丘,见大豕,从者曰:“公子彭生也。”公怒曰:“彭生敢见!”射之,豕人立而啼。公惧,坠于车,伤足丧屦。反,诛屦于徒人费。弗得,鞭之,见血。走出,遇贼于门,劫而束之。费曰:“我奚御哉!”袒而示之背,信之。费请先入,伏公而出,斗,死于门中。石之纷如死于阶下。遂入,杀孟阳于床。曰:“非君也,不类。”见公之足于户下,遂弑之,而立无知。